2008/12/18

告御狀之他家的事

原文發表於2008年11月18日
話說上個月回家告御狀後,
這個月回家的第一個晚上,
外婆就把我拉到旁邊,小聲的跟我說

你這樣要把他趕出去,最傷心的就是父母親啊
你幹嘛要這樣勒,
兄弟間不都是小事嗎,你就多讓他一點就好
心胸寬大一些才能成就大事啊。

唉,原來被欺負的人都不能反抗,一反抗就會被說成心胸狹窄啊。
沒錯,這些都是小事。

他很早以前就說過,我結婚他就要搬出去住,怎麼我結婚了他還是不動如山。這可是他自願的,我從沒說過半句話喔。
他做的這些小事,為何他就不用站在我們的立場想,反而我們要像是永遠無法翻身的佃農一樣一直替他服務呢?
為何大爺可以這樣一直享受,而我們只能一直吞忍呢?
外婆一直說那些都是小事,但一切的是非不都是由小事引起的?
難不成真的要積非成是?
那乾脆我和老大搬出去住算了,反正他是大爺。

第二天,老爸問了,大爺最近還有穿著內褲到處跑嗎?
我說,最近天氣冷,他都穿長睡褲出來啦
老爸:他上次回來我有跟他講過了。也有叫他去申請宿舍了。他說那是四個人一間。我有告訴他,那不然你要怎麼辦,你又不買房子。
我沒說話。
老爸:他也不是個愛計較的人,像之前你要買車,我也有問過他要不要買,他自己就說他不用買一台車來麻煩。你有事就跟他商量,講不聽再回來告訴我,我來跟他講。
我:那他結婚以後到底要怎麼住?
老爸:每周通勤啊,像我剛結婚一樣
我:那可不一樣啊,他有可能會回來嗎?聽說他跟阿姨說他想調回來,不過那有可能嗎
老爸:他有提過,但我直接告訴他不可能啦,就算離職回來,難不成要當警衛嗎?夫人也不願意去台北啊
我:照你的說法,那他以後不可能回來,就跟你當時的情形不一樣啊,一個是暫時,一個是永遠。
老爸:那是他們家的事。
講到這裡,老爸的口氣很明顯就是end discussion
我心裡OS:他們家的事沒錯啊。但大爺如果只是口頭講講,一直不走,然後結婚以後繼續住,那還是他們一家的事嗎?他這樣住,可是影響我們一家,連這都要繼續忍受嗎?
我很難理解,難道只因為他是我哥,我就必須這樣忍受他的壞習慣,什麼都不能講嗎?
不過話又說回來
我也只能在這裡吠,靠夭了半天,結論就是:那是他家的事,我就是該死
唉,無語問蒼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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